商家参展申请意向书
深圳会展中心 提交日期: 年 月
单位全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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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代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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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商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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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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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 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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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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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行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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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展展会 |
1、婚博会 2、家博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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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展商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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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位类型 |
□ 净 地 ( 结 构:□一面开放 □二面开放 □ 三面开放 □四面全开) □ 标准展位 申请两个以上标准展位需注明中间隔板 ( □保留 / □去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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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标准 |
婚博会 1、净地 1380元/平米 2、标准展位 13800元/(3m X 3m =9平方)
家博会
2、标准展位 9500元/(3m X 3m =9平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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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展细则 1、为保证展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,各参展商所有展务人员均须于指定出入口进出。 2、展馆内严禁吸烟,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、易腐蚀、剧毒等化学危险品入场;严禁参展商携带音响、小拍手、口哨及扩音设备入场;若参展商有播音需求,须提前出书面申请,经组委会批准方可使用。 3、展位搭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防火及安全细则。参展商须在规定的范围及高度内自行组织展位的搭建,并对施工安全承担全部责任,由此造成第三方和组委会损失的,参展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 4、参展商工作人员只能在各自展区内进行产品推广、交易洽谈和其他宣传活动;不得在各自展区外的其它任何地方进行广告示范、张贴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。 5、参展商展出内容应与申请合同一致,否则组委会有权予以没收并清理出场。参展商在展会期间,对客户的任何承诺及合约均由参展商自行负责,与组委会无关。 6、参展商须妥善保管参展物品,组委会对于展会前、展会期间及之后出现的展品丢失均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7、展商企业必须遵守展商公约,按组委会规定的金额缴纳安全保证金,如发生打架、吵闹、音响及妨碍展会正常秩序等违规行为,保证金不予退还,并取消下届参展资格。 8、展会前30天参展企业不得在深圳自行组织与本展会同性质的活动,否则将取消参展资格且展位费不予退还。 9、本意向申请,由参展商自行下载填写,发送到招商部对接人员处,我们会尽快处理回复。谢谢支持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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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世纪东方会展有限公司 地 址:深圳福田区彩田南路星河世纪A栋2105室 电 话:0755-83643452 传 真:0755-836419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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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单位申请参加深圳世纪东方会展旗下系列展会,同意遵守组委会制定的有关参展条款,并同意以上资料存储于组委会数据库内,并已确认以上内容填写无误。
负责人(签字):
(单位盖章) |